2月1日,國家稅務總局發(fā)布了《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》,對2023年度個稅匯算服務與征管事項進行了明確。
一、什么是年度匯算?
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,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、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,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,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,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,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,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。簡言之,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“查遺補漏,匯總收支,按年算賬,多退少補”,這是2019年以后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內在要求,也是國際通行做法。
需要說明的是:
第一,年度匯算的主體,僅指依據(jù)個人所得稅法規(guī)定的居民個人。 ……
